山东省文化厅关于组织2017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文化系统有关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研究,省文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以来已结集出版或发表的有关非遗方面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研究成果应建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并掌握大量一手资料,具有一定的理论前瞻性、实践指导性;
(三)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评审程序
省文化厅成立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文化厅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奖项设置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奖项分为专著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专著类报送三份原件;
2、论文、研究报告报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同时将电子版文本发至指定邮箱。
(二)报送形式
以市(含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为单位统一报送;省直有关高校、科研院校可直接报送到省文化厅。《2017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见附件)1份及报送材料于5月10日前寄送至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济南市和平路59号,邮编: 250013),附件的pdf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 0531-86568835 联系人: 李 江
电子邮箱:sdsfyc@163.com
山东省文化厅
2017年3月24日
(抄: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