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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蕴

传承人类型:民间舞蹈
传承人级别:国家级
传承人批次:第一批
详细地址:胶州文化馆

      胡志蕴,女,1933年生,祖籍山东省即墨市,原胶州市文化馆舞蹈干部,副研究员,现已退休。


      从1951年开始,胡志蕴因参加文工团文艺会演及进入文化馆从事舞蹈研究创作的工作需要,开始接触并学习胶州秧歌。为了更好地继承传统艺术,学会原汁原味的表演技艺,她先后拜民间老艺人——胶东镇斜沟崖村的李敬贤、马店镇东小屯村的姜敬山二人为师。在老师的严格教育和悉心传授下,经过长期刻苦学习和研究,胡志蕴全面系统地掌握了胶州秧歌的表演技巧和理论知识。

      胡志蕴的秧歌表演,舞姿柔美、动作细腻、含而不露、婀娜多姿,“扭、拧、抻、韧、碾”及“抬重、落轻、走飘” 韵味十足,能充分反映出胶州秧歌“三弯、九动、十八态”的艺术魅力,1991年,权威刊物《舞蹈》杂志曾对其舞蹈艺术作专题报道并给予高度评价:“脚踏丁步如莲花,含苞欲放惹人看;抬脚脚重似灌铅,落脚脚轻如花瓣;走像鹤毛风中飘,臂似八字手摇扇;身形三道弯,仰合韵味妙。”同时,她在秧歌节目的创作上,也做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她将传统秧歌表演的场形由七场变为三场,使秧歌节目不仅能在广场上演出,更适合在舞台上表演;在秧歌的服装、头饰和舞姿,特别是秧歌的表演内容上,她将真实的生活元素融入到秧歌节目的创作中,使艺术作品更具有生活气息和艺术感染力;另外,她与同事骑自行车跑遍了全市各个村庄,共同搜集整理了胶州秧歌“南锣”“东坡”等二十多个秧歌唱腔及曲牌,印制了多期胶州秧歌的研究资料;编写出版了《胶州大秧歌》和《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山东卷青岛地方册》,为研究和整理胶州秧歌做出重要贡献。


      1959年,她参加了青岛市文化局以胶州秧歌为主体组织的歌舞演出,受到了广泛好评。1973年,由她编导的《丰收场上》参加山东省舞蹈调演,获创作奖。 1982年,她与姜平创作的节目《喜上加喜》参加了全国计划生育会议演出,并代表青岛市参加山东群众业余舞蹈调演,获优秀创作奖、优秀表演奖,由山东电视台录像播放,《舞蹈》杂志1983年第一期对该节目作了专题评论,给予高度评价,该节目于 1987年被收入山东省艺术馆主编的《优秀舞蹈节目汇编》一书。1984年,她与蔡铁原、高峰、冷伟、孙凤兰等人创作秧歌剧《七月七》,该剧本获青岛市优秀剧本奖,并被青岛电视台拍成电视剧参加全国电视节目交流,引起较大影响。1986年获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山东赛区选拔赛优良编舞奖。1988年获国家文化部艺术科学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工作表彰。1989年,她与高峰编导的秧歌节目《新春乐》获山东省舞蹈调演三等奖。1991年,参与编创的节目《胶州大秧歌》获由文化部群文司、中国舞蹈家协会、沈阳市政府等单位主办的首届中国沈阳秧歌节暨全国优秀秧歌大赛表演奖。1994年,其与蔡铁原、高峰、吕文斌等人合作撰写的《胶州大秧歌》一书获青岛市第二届文学艺术三等奖。


      在胶州秧歌的传承上,几十年来,胡志蕴通过在文化馆及基层举办秧歌培训班等形式,先后辅导了上千名秧歌爱好者,造就了大批文艺骨干,为专业艺术院校输送了大量的艺术人才,同时,通过言传身教,培养了姜平、陈素霞等一批优秀的秧歌尖子演员,指导成立了秧歌培训点。北京舞蹈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等三十多个艺术单位的几百名艺术人员向其学习、交流过,并接待了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几个国家的留学生,为扩大秧歌艺术的影响做了大量工作。


  2007年6月,胡志蕴同志被评为山东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胶州秧歌)代表性传承人。